山西园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治地基处理分公司、山西园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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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403执保291号
申请人河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治地基处理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园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山西园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29892.84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经本院立案执行,冻结被申请人山西园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冻结期限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1日。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山西园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长安牌车辆的相关手续,查封期限2021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24日。至此,申请人河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治地基处理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403执保291号案件已保全结束,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