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挚诚实业有限公司

某某、陕西挚诚实业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0116执4989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西安市长安区。 委托代理人***、***,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陕西挚诚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人***依据本院作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陕0116民初263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后,申请人***申请撤回本次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的撤回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陕0116执498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