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702执保863号 申请保全人陕西阿贝迪雅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陕0702财保7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3年12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实施,本院同日立案转执行局办理。现将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执行局依法解除被保全人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陕西汉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为:2706********)账户存款的冻结措施。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702执保863号案件执行实施完毕,于2023年12月22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