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青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青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美豪瑞特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7执1250号 陕西青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美豪瑞特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青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美豪瑞特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117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418614.28元,其中,兑付申请执行人412527.28元,缴纳执行费6087元,本院已向申请执行人书面确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7执125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9月19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