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寿晟兴商砼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彭江;四川晟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1421执2418号
某商砼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申请执行人)、彭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某商砼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与彭某、四川晟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8443.6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8443.67元,至此,本院立案执行的(2025)川1421民初9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