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申请执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规划局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内0602执1142号
申请执行人: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中信建筑设计(上海)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系该局局长。
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系该局局长。
申请执行人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信建筑设计(上海)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规划局、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2017)内0602民初573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