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长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苏0684执保77号
关于申请人上海长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长江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0)苏0684民初54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1月23日对被申请人长江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开设在中信银行(帐号81×××69-000001)的银行帐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冻结金额人民币780万元,实际冻结到银行存款人民币780万元。冻结存款的有效期至2021年1月23日止。保全措施期限届满需续期的,须于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不申请续期的,则保全措施自行解除,后果自负。 本次财产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