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亚中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河南亚中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526执3422号之五 申请执行人***,男,1969年4月2日生,汉族,住滑县。 被执行人河南亚中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滑县高平村。 法定代表人卜圆圆,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2年2月26日生,汉族,住滑县。 申请执行人***与河南亚中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滑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9)豫0526民初650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08月13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经查,被执行人在中国银行滑县支行有账户已被本院诉前保全冻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河南亚中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滑县支行账户25×××53内存款139886.4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韩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