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526执3422号之五
申请执行人***,男,1969年4月2日生,汉族,住滑县。
被执行人河南亚中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滑县高平村。
法定代表人卜圆圆,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2年2月26日生,汉族,住滑县。
申请执行人***与河南亚中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滑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9)豫0526民初650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08月13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经查,被执行人在中国银行滑县支行有账户已被本院诉前保全冻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河南亚中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滑县支行账户25×××53内存款139886.4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韩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