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星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星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津0116执256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天津星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2392565698。
法定代表人:王志,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侯英蕾,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74年1月3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
本院在执行天津星源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长期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终结(2021)津0116执2569号一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孙占江
审 判 员 杨 楠
审 判 员 尹立强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张同超
书 记 员 李轶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