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旭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8执4320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津0118民初105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18执432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李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