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平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执保231号
申请人:淄博平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96号鑫盛财富广场A座131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REYKG4K。
法定代表人:尹哲,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写字楼23层A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6682663356。
法定代表人:兰清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云南实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339号8幢3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MA6L082NX3。
法定代表人:兰清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云南多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大塘社区委员会王筇路180号吾悦广场S7号楼19层191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673641128Y。
法定代表人:饶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重庆联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西科大道596号3幢1单元1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60ALK581。
法定代表人:张树根,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淄博百希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北长行街1-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CM58599。
法定代表人:陈曦,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淄博松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56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RF15U95。
法定代表人:张楠,执行董事兼经理。
申请人淄博平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云南实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多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联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淄博百希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松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7日作出(2022)鲁0306民初357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云南实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多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联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淄博百希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松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32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云南实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多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联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淄博百希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松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32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方力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  侯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