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林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林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维西傈水融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云34执58号
申请执行人:云南林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经开路**科技创新园**。
法定代理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水融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云南省维西县保和镇永春北河桥边iv>
法定代表人:寸经琨,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云南林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水融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申请执行人云南林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云34执5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此里
审判员和群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