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永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保定市泰昌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保定市永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冀0606执4378号
关于保定市泰昌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申请保定市永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07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保定市永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606民初398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