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今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今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国遥博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案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2403执保266号
申请人杭州今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国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杭州今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0年11月12日立案执行,于2020年11月20日作出执行保全裁定书,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吉林省国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价值1,670,000元财产。于2020年11月24日作出(2020)吉2403执保266号执行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保全通知书,扣留被申请人吉林省国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敦化市自然资源局工程款200万元,期限为一年。
至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2020)吉2403执保266号,申请人杭州今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国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