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利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郴州市利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郴州惠风暖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湘1002民初6447号

原告郴州市利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拥军路198医院第43栋(198医院大门右侧一楼)。

法定代表人王辉,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益槟,湖南奋斗者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振杰,男,1988年11月5日出生,汉族,该公司销售主管,住湖南省资兴市。

被告郴州惠风暖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郴桂大道湘南大市场6栋112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飞,湖南锐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劳动路新世纪大市场12幢608号。

负责人郭贤进,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阳,男,1973年3月30日出生,系该公司护卫队长,住长沙市开福区。

原告郴州市利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辉公司)与被告郴州惠风暖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风公司)、第三人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之平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利辉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益槟、谢振杰,被告惠风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罗飞,第三人之平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利辉公司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2、被告对原告赔礼道歉,通过微信朋友圈、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途径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7034.8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惠风公司答辩要点:被告取得公园九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第三人的同意后在小区空地摆台展销,双方因同类产品竞争发生争执,原告的工作人员谢振杰推翻被告的展台,并与被告的工作人员李辉发生肢体冲突,并殴打了业主曹政,后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对谢振杰拘留了十天,对李辉拘留了三天。事后,被告自行创建“公园九里官方业主群”,在群里冒充物业公司发布不实言论。曹政并不是被告的股东或者工作人员,也未受被告指使,被告工作人员发布的信息也只是陈述事实,原告的工作人员打人是事实,被告并未捏造事实,侮辱中伤,也不存在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的事实。

第三人之平公司述称要点:原、被告在公园九里小区进行摆台展销均取得了之平公司的许可。事发时,之平公司也派工作人员予以劝阻,并制止事态扩大。之平公司并未在“公园九里官方业主群”发布有关此事件的言论,也不在该群中。

查明的事实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和举证质证情况,本院确认如下法律事实:

利辉公司和惠风公司都是经营同类空调产品的企业,之平公司系公园九里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

2019年9月28日,利辉公司和惠风公司同时在公园九里小区布置展台宣传销售产品,此后双方发生口角,利辉公司的工作人员谢振杰将惠风公司的展销摆台掀翻后,与惠风公司的工作人员李辉发生肢体冲突,该小区业主曹政路过询问,在沟通中,招致利辉公司工作人员谢振杰的追打。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对该事件进行了执法处理,并作出处罚决定,对谢振杰处以拘留十日的决定,对李辉处以拘留三日的决定。

利辉公司组建了“公园九里官方业主群”,在物业公司办公室及展销处摆放,在该群对上述冲突事件作出通报。被打业主曹政在朋友圈发布消息“做错了事第一时间想的不是怎么解决而是冒充物业扭曲事实,那么多人证物证摆在眼前,要玩就玩……”“日立中央空调代理商利辉暖通牛逼,工作人员公园九里交房活动当街殴打业主!是流氓公司还是……”,同时在“公园九里一期业主群”发言“刚刚日立厂家代表和利辉暖通的老板又派人来威胁了我们”“他们要拿钱私了,我拒绝了”。事发后,曹政向日立公司对利辉公司进行电话投诉。惠风公司经理王健(微信名为“中士闻道”)在朋友圈发布消息“利辉暖通牛逼,工作人员公园九里交房活动当街殴打业主!是流氓公司还是强买强卖?坐等人民警察过来处理”“不经历凶涛骇浪,怎能磨砺锋芒,一览众山小?任你正面明刀明枪,背后魑魅魍魉,我自清风拂山岗。当着民警面威胁不私了就当一辈子仇人这种事,我以为是小学生专属,万万想不到能出自一个老暖通人之口。在下佩服。”微信昵称为“包容”的微信用户在“正和中学97届同学群”发布利辉公司与惠风公司冲突现场的照片,并发了红包。

另查明,曹政不是惠风公司的股东或者投资人,其经营水管建材,与原、被告均有业务往来。

判决的理由和结果

本院认为,法人享有名誉权,认定被告惠风公司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根据其有无行为过错、原告名誉是否受到损害,以及在过错与损害均存在的情况下两者间有无因果关系等因素加以判断。被告作为正当取得展销权的公司,在公园九里校区摆台展销,原告员工先质疑被告展销的正当性,继而掀翻被告展台,又与被告员工相互殴打,而后又追打业主,致使正当竞争发展为恶性竞争,公安机关也对此事件作出行政处罚,原告作为责任更重的一方接受了更重的处罚,被告并无恶意竞争的主观和行为过错。此后,被告公司员工微信名“中士闻道”在朋友圈发布一条消息,但该条消息虽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传播性,但从数量上不具有持续性、内容上也未捏造客观事实、程度上也不足以证明社会对原告作出了极端负面的社会评价,即使原告因此社会评价降低也与其本身的失当行为有重大关联,不能证明与被告有直接因果关系。微信昵称为“包容”的微信用户在“正和中学97届同学群”发布的冲突现场的照片和红包,不能证明与被告有关联,即使有关联,照片只是反映客观事实,红包也未能显示特定含义。原告提交的其损失的相关证据,无法核实真实性,即使真实,只能证明原告布展的支出和与小区开发商有样板房合约,并不能证明其直接损失。曹政系公园九里小区的业主,是本次事件的被侵权一方,经查与被告并无共同经营的事实,其个人的言行是否过当都不能认定为公司行为,也不能作为认定被告是否构成名誉侵权的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原告主张被告构成名誉侵权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解释》第九十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14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郴州市利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25元,由原告郴州市利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李婧铱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梁惠莉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七、问: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