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合德锅炉有限公司

原告莱州合德锅炉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昌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8)鲁0683民初3962号
原告:莱州合德锅炉有限公司,住所地莱州市沙河镇和平村。
法定代表人:王明高,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金龙,山东文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昌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即墨市蓝村镇古城村。
法定代表人:夏连成,经理。
原告莱州合德锅炉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昌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莱州合德锅炉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金龙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莱州合德锅炉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设备款60000元;2、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自2016年3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28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经济损失6499.58元;3、自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另行计算;4、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保险费由被告承担。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给付欠款,并给付自2016年3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欠款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事实和理由:2015年8月3日,原、被告签订买卖合同,原告向被告出卖锅炉一台,合同价款为32万元。该锅炉于2016年3月29日经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现被告尚欠锅炉款6万元未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被告山东昌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答辩。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录音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被告山东昌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本院对上述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的事实如下:原告系制造、销售压力容器及锅炉辅机、配件等产品的企业;被告系研发、生产销售变性纤维、纤维素(不含危险化学品)产品的企业,其工商登记显示企业的股东为秦志伟、夏连成。
2015年8月3日,原、被告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该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生产的型号为DZJ4-1.25-BMF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一台,约定含安装费等价款共计32万元,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完成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检验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付清全部货款;该合同有就设备的质量标准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将被告所购锅炉交付给被告并安装调试完毕,2016年3月29日,经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原告主张被告已给付设备款26万元,尚欠6万元未付。为此原告又提供2018年5月28日原告法定代表人王明高与秦伟志的录音一份,该录音显示秦伟志同意过几天给付原告所欠的6万元设备款并要求原告将收款账号告知他。原告提供2018年9月26日夏连成的承诺书一份,该承诺书中夏连成称其是名义法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秦志伟,其同意在2018年12月15日前以其个人存款1万元偿还该笔锅炉款。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供证据,被告山东昌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和任何反驳证据,对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的真实性本院予以确认,该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山东昌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合同购买原告的锅炉已经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事实,原告扣除其自认的被告的付款数额。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欠款,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清设备款,已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欠款利息,理由正当,本院亦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被告山东昌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缺席,判决如下:
一、被告山东昌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莱州合德锅炉有限公司货款60000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山东昌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付款的同时,给付原告莱州合德锅炉有限公司自2016年3月3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本金60000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62.49元,减半收取731.25元,财产保全费720元,共计1451.25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交纳本院,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将应承担的1451.25元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王静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