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德利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湛江市德利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305执8193号

湛江市德利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诺潜水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湛江市德利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华诺潜水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民终2339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款项共计人民币437945.30元及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后,已将申请执行人申请的全部款项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领取相应款项后向本院申请结案。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案件执行费人民币7132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粤0305执8193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联系人:陈盛超电话:0755-8660****

本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