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
执 行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新4003执保158号
新疆奎开电气有限公司、新疆福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6月5日受理的申请保全人新疆奎开电气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新疆福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新疆奎开电气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保全人新疆福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1,331,441元的财产保全措施,本案已解除保全。
特此通知
二 ○ 二 ○ 年 六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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