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富厚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与某某、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322执117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9年10月26日出生,住湖南省新化县。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5年2月12日出生,住湖南省新化县。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7年11月17日出生,住湖南省新化县。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4年10月14日出生,住湖南省新化县。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6年11月6日出生,住湖南省邵东市。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3年8月25日出生,住湖南省新化县。 被执行人湖南省富厚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永丰镇工农南路44号。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省富厚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10日立案执行,现已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核对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