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214执2885号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星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公司)与湖南星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珂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奥特维公司申请执行的标的金额为24556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经立案受理,本院依法扣划星珂公名下的银行存款249143元并发放给奥特维公司245560元,本院另收取执行费3583元。奥特维公司收到245560元同意本案做结案处理,至此,奥特维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214民初710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对星珂公司已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均予以解除,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