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05执1231号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熠辉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熠辉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205民初114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7月0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熠辉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05执123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