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盟科技有限公司

中盟科技有限公司与山西省介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执行程序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介休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晋0781执738号
申请执行人:中盟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西省介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晋中市介休市定阳西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盟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省介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已经达成和解还款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晋0781执738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莅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