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1402执215号
申请人:***,男,1958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
被执行人:德州正通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湖滨北大道2499号新华科创园27-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提交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22)鲁1402民初2750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淑英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朱 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