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星烨锅炉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锅炉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某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黑0503财保116号 申请人:*****锅炉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博爱一期小区C-12号楼30号商服。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230321196603290018,1966年3月29日出生,汉族,系**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住**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申请人*****锅炉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询。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锅炉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网络查询被申请人***名下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