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雄制冷暖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岳阳楼区金天虹宾馆与被执行人湖南高雄制冷暖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602执2033号
岳阳楼区***宾馆、湖南高雄制冷暖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岳阳楼区***宾馆申请湖南高雄制冷暖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物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湖南高雄制冷暖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542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3542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审判长 周 勇
审判员 周石保
审判员 付 锋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陈 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