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因将乐县乡镇污水管网提升项目(南口镇)工程委托欧阳礼福个人负责施工,并与其签订《工程建设承揽合作确认书》,且未派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林连城对该项目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公司拟被罚款16263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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