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长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安徽省通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1802执保571号

申请人上海长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安徽省通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56万元,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已于2020年10月15日冻结了被申请人安徽省通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6万元(实际冻结金额38320.2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止。

至此,本案部分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