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天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浙建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天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鄞 州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浙0212民初14255号 原告 宁波市浙建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中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695092916A。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宁波市天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50号-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254070105U。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立案时间 2021年8月27日 撤诉时间 2021年11月3日 裁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定主文 准许原告宁波市浙建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宁波市浙建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组织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代 书记员 **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