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铁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某某与被执行人中铁十二局集团铁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当雄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8)藏0122执23号

***、中铁十二局集团铁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中铁十二局集团铁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中铁十二局集团铁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9532元(申请标的48000元、案件受理费912元、执行费62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48912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