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2)桂06民终94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43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2651773627。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原,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海明,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桂林市空明西路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1988557675。
法定代表人:慕仁社,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铁文,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向林,该公司员工。
原审第三人:广西光大石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华腾公司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MA5L72ME3B。
法定代表人:张彦穹,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继臣,该公司员工。
原审第三人:防城港市信润石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紫荆小区E1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692758938N。
诉讼代表人:张东,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莉莉,广西德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六建)及原审第三人广西光大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公司)、原审第三人防城港市信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润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20)桂0602民初26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5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海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原、刘海明,被上诉人中油六建委托诉讼代理人程铁文、张向林,原审第三人光大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许继臣、原审第三人信润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莉莉到庭参加质证并接受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海成公司上诉请求:一、一审判决第一、第三项判项认定事实不清,请求法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改判或发回重申;二、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中油六建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判决“海成公司向中油六建提交的设计文件不是最终确定的交付中油六建使用的设计文件,导致中油六建损失已支付的项目启动金112万元,……海成公司应返还项目启动金112万元”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1、导致部分设计文件未能交付签字盖章版中间白图,并非海成公司原因。一审认定光大公司迟迟未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盖章版的、设计所需合法的地勘、气象、水文及公用工程资料所致(经设计方多次书面催要,只提供了参考版),海成公司不应承担返还112万元的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结合本案案涉《设计合同》约定,光大公司应按时提供勘察、气象、水文、公用工程资料,但其并未按时依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签字盖章版的设计输入文件,直接导致海成公司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盖章版的中间板白图或最终版图纸。故不能提供签字盖章版中间图纸的原因并非海成公司,海成公司不应承担返还112万元的责任。2、案涉设计工作未达到最终设计阶段,不存在交付最终版设计文件问题。案涉工程,采用边设计、边采购、边施工的方式进行设计推进,合同生效后各专业的设计工作全面同步进行,但合同的第5.2.2阶段各专业仍处在设计的初期阶段,且明确提出是方案图和订货图。该阶段各类设计图纸尚未达到交付终版文件的深度,且设计工作是需要业主、总包单位共同推进,设计方提供采购文件后业主和总包方应积极签订采购合同,由选定的供货方返安装条件给总包方,由总包方确认后再提交给设计方再完善设计文件,最终达到规范所要求的内容深度,业主和总包方并未开展采购工作,也未向设计方提供采购设备的安装条件,因此单靠设计单位是无法独立完成全部工作的,更达不到提供最终版设计文件的地步。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原审要求海成公司提供终版设计文件,条件不成熟也不现实,因未提供最终版设计文件就要求海成公司承担责任,且不支付海成公司阶段设计费错误。3、即便承担责任,也不应由海成公司承担,而应由违约方承担。鉴于案涉《设计合同》系三方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因合同一方违约所造成的合同履行瑕疵,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本案导致合同履行瑕疵的违约方是光大公司(甲方),光大公司应承担责任。4、112万元并非中油六建损失,不应返还。海成公司交付设计文件虽有部分文件存在没有签字盖章情况,但是每一张设计文件都是对案涉项目及中油六建有重要意义的,提供的设计文件技术数据、材料数量、工程数量是可以满足设备采购、施工招标深度的设计文件,因甲方未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设计输入条件,设计方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盖章的设计文件用于制造和施工。提供的设计文件是海成公司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才得以完成,不能提供签字盖章版图纸是业主和总包方未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和未开展采购工作所致。海成公司认为单单从设计文件的形式就判断是否对中油六建具有价值有失公允,中油六建并没有112万元损失,一审认定112万元为中油六建损失存在事实认定错误。综上,一审对此部分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二、原审判决认定海成公司明知地勘报告为中间版,仍暂时按照中间版本地勘报告进行设计,海成公司有一定责任是错误的。事实上,由于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盖章版的地勘、气象、水文和公用工程文件迟迟不能提供,海成公司为防止因光大公司违约造成进度拖延,进而影响整个项目工期的损失扩大,便采取暂时按照中间参考版设计条件,并根据经验进行风险和偏差评估核定后,继续开展设计工作,以减小或控制损失的发生和扩大,按照参考版和根据经验核定的条件开展设计工作所完成的设计文件只能作为总包方询价和项目策划参考文件,待收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输入条件再进行最终核实、修改、确认后才能提交签字盖章版的中间图或终版图。海成公司作为一个善意相对人,尽力减小损失,违约方或获益方依法应支付相应费用,一审将此善意减小损失行为认定为过错,并要求海成公司承担责任错误。三、原审认定,海成公司做了大量的设计工作,但由于设计文件不是最终确定交付中油六建使用的设计文件,故支付140万元设计费的条件尚不具备属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1、如上诉状第一条所述,不能交付中间版白图原因不在海成公司,且海成公司交付的文件也都是确定交付中油六建的具有采购询价和项目进度策划的、有价值的设计文件。2、既然一审认定海成公司做了大量设计工作,设计人从2018年2月14日收到定金,为保证进度春节前即开始成立项目组启动设计工作,到2018年12月发包方通知项目终止,设计人投入数十人的设计队伍,历时十个多月,为保证项目进度设计人超前工作。从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8月3日设计人向总包人发送了二十四批图纸,且完成了远多于合同5.2.2条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中油六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至少支付5.2.2条设计费,单单因为非海成公司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形式问题,就判决海成公司退还启动资金112万元,且不支付设计费140万元,造成海成公司付出的全部人工费用和管理成本付诸东流。认定自相矛盾,也有失公允。中油六建应按照合同6.1.3的约定,支付该阶段的设计费用计人民币140万元整。合同的第5.2.2阶段各专业仍处在设计的初期阶段,且本条明确提出是方案图和订货图表。该阶段各类设计图纸不是交付终版文件的深度。综上,请法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原审第一,第三项判项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被上诉人中油六建答辩称,一、驳回海成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二、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海成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一、海成公司应当向中油六建返还项目启动金112万元。中油六建与海成公司于2018年2月10签订《广西光大石化有限公司信润石化项目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项目工程设计合同书》,中油六建按照合同约定于2018年2月14日向海成公司支付项目启动金112万元。海成公司在履行设计合同过程中,存在交付的涉及文件不符合设计合同约定、设计工作质量不符合相关设计规定、消极履约甚至不履约等严重导致设计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问题。因此,一审判决第一判项合理合法。二、中油六建不应向海成公司支付140万元设计费。海成公司严重违反设计合同约定,导致设计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给中油六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严重耽误了中油六建项目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且一审已经认定海成公司向中油六建提交的设计文件不是最终确定交付的设计文件,海成公司要求中油六建支付140万元设计费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一审判决第三判项合理合法。此外,海成公司2019年向本案一审法院起诉中油六建,要求中油六建支付140万元设计费。此案一审法院作出(2019)桂0602民初965号判决,驳回海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由此可见,海成公司要求中油六建支付140万元是不合理合法的。请二审驳回海成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原审第三人光大公司述称,与中油六建的答辩意见一致。
原审第三人信润公司述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信润公司破产重整案,案号为(2021)桂06破1号。信润公司现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在本案中不负有义务,请二审支持一审判决。
被上诉人中油六建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海成公司向中油六建双倍返还项目启动金(定金)224万元;2.判令海成公司向中油六建支付滞纳金7万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海成公司承担。
上诉人海成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1.判令中油六建向海成公司支付设计费140万元;2.反诉费用由中油六建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如下:2018年2月10日,甲方(光大公司、信润公司)、乙方(中油六建)、丙方(海成公司)三方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书》,其中光大公司、信润公司为业主方,中油六建为总承包方,海成公司为设计方。该合同约定甲、乙方委托丙方承担光大公司信润石化项目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项目的设计任务,设计内容见该合同的《附件一工程设计合同技术附件》,设计阶段为详细工程设计,详细设计图纸要求加盖甲级设计院资质章。关于设计文件交付份数约定:丙方向乙方提交设计文件15份,属于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图纸分别6份加盖设计资质章(满足项目报备要求);丙方公司内部通用标准图8份,不提供国家和行业通用标准图;专篇文件15份;中间过程文件使用白图,签字文件2份。另提供电子版文件范围见附件。关于设计文件交接地点约定广西防城港,邮递方式。关于设计周期,约定合同生效后,工程设计28个工作周全部完成,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分阶段交付,长周期订货的设备应在设计前期提供订货清单。关于工程设计费约定,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装置为200万元,12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为280万元,硫氢化钠装置为70万元,装置各专篇及概算篇10万元,合计560万元(注:硫氢化钠装置包括酸性水汽提单元、溶剂再生单元和硫氢化钠单元设计及现场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0万元),设计收费的支付方法为:合同签订后两周内,乙方向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112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丙方提交总体设计方案、工艺流程方案、关键设备订货参数;通用设备订货清单;主要非标设备订货图,土建地基处理施工图一周内,乙方向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5%,计140万元。丙方提交非标设备制造图、地管图、钢结构图、土建地面或基础部分施工图、主要电气仪表设备订货资料后一周内,乙方向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5%,计140万元。丙方按照设计进度交付设计文件,最后一批设计文件完成后通知乙方,乙方向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5%,计140万元;丙方收到款项后(以银行电汇为准)一周内,交付最后一批设计文件。装置竣工投产正常运行6个月内,达到合同要求的指标后,7日内向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计28万元。关于责任约定,乙方责任:乙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乙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丙方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三方协商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应根据丙方已行的实际工作量付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出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乙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内容、金额和时间向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乙方应支付滞纳金1000元,同时本合同规定的丙方向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向后顺延一天。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书面通知乙方,并有权单方面修改合同付款方式条款。乙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建、缓建、乙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该合同还约定乙方的其他责任。丙方责任: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乙方交付设计文件。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根据损失程度向乙方偿付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用。由于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丙方应向乙方缴纳滞纳金1000元。合同6.2.4约定,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丙方应双倍返还已付的设计费。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乙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派现场代表进行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该合同还约定丙方的其他责任。甲方责任:合同附件1第10关于资料交付约定,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以下资料(电子版或纸质版):提交完整的原料油数据、实测地形图、用地红线等、水文资料和地质报告、电网条件、厂区周围公用设施有关资料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燃气、供热等设施的等级、容量及走向、场地接线方向、位置、高程、距离等情况,以及系统设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地方安全、环保相关标准。关于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项目《附件一工程设计合同技术附件》约定设计阶段为详细工程设计,海成公司设计内容仅包括一套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装置、一套12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和硫氢化钠装置(硫氢化钠装置包括酸性水汽提单元、溶剂再生单元和硫氢化钠单元)。合同约定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装置设计规模500万吨/年(备注以原料油计,其中减压150万吨/年),120万吨/年直镏柴油加氢精制装置设计规模120万吨/年(备注以装置进料量计,硫氢化钠装置设计规模满足界区内尾气处理需求(备注采用硫氢化钠法)。基础设计阶段内容:提供装置总加工流程、装置设计专篇(政府部门要求的各专篇)、装置概算篇。设计范围包括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装置、120万吨/年直镏柴油加氢精制装置、硫氢化钠装置、区域变配电所、区域控制室的施工图设计。合同约定丙方工作内容:合同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包括详细设计、竣工图等)及相应的现场服务、开车服务;设备采购技术服务工作包括编制满足采购要求的技术文件;参与技术交流、比选、谈判等工作;负责对供应商的设备制造厂技术资料的审查和确认工作;参加采购设计条件会。该《附件一工程设计合同技术附件》还约定其他事项。其中,详细工程设计包括生产装置的工艺、管道、非标设备、建筑、结构、电气、仪表、给排水等专业的设计。关于竣工图约定,1、提供项目竣工图;2、提供可编辑电子版资料(单线图、总图、设备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工艺设计说明、综合材料表、设备一览表等);3、其他提供PDF电子版资料。关于设计质量要求,约定,1、详细设计内容及深度按照《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2、设计文件中选用的设备、材料、建筑构配件,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加强在设计界面、设备材料规格定义及数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3、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工程的可施工性、可操作性及可维修性的要求,采取各种切实可靠、行之有效的事故防范及处理措施,实现本质安全,确保装置安全生产;工程设计文件100%符合安全、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消防等相关的审批意见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核。……丙方应向甲乙方交付图纸资料的进度(以项目启动资金到账日计算):1、设计进度计划编制完成2周(春节期间顺延8天);2、提供公用工程指标4周(春节期间顺延8天);3、装置工艺流程图第一版4周(春节期间顺延8天);4、装置平面布置图第一版4周(春节期间顺延8天);5、详勘补勘要求(详勘布点图)5周;6、设计专篇及概算篇根据政府及甲方要求协商;7、主要设备采购规格书6周;8、其他定型设备采购规格书8-10周;9、土建地基施工图8周(收到详勘资料后2周开始提供);10、土建基础施工图11周;11、主要隐蔽工程图纸12周;12、主要非标设备制造图纸16周;13、土建地面部分施工图16周(收到订货资料后4周);14、机组土建施工图纸17周;15、DCS、ESD招标文件12周;16、仪表、电气设备订货清单(电子版壹份)18周;17、管道主要设备订货清单19周;18、配管设计30%详细设计完成时间21周,管道施工图24周;19、全部设计文件归档28周。该合同还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附件一工程设计合同技术附件》13.1中,约定甲乙方的权利义务,甲乙方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甲乙方应对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乙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l5天以内,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以上时,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16日,业主方光大公司、中油六建、海成公司等为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项目设计开工举行会议,形成会议纪要,要求海成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前提供装置平面布置图初稿,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长周期订货设备采购文件,于2018年4月16日前完成装置区域地基处理方案。
根据海成公司提交的证据,2018年3月26日,海成公司向光大公司、中油六建催要终版地质勘察报告(纸质版)、桩基础验收报告,但在2018年5月18日第9期设计周报记载光大公司提供的装置地勘报告为中间版本,内容不完全,文字与剖面图、文字与原设计蓝图有矛盾之处,并注明本地勘仅供参考。海成公司暂时按照中间版地勘报告进行设计。
2018年2月14日,中油六建通过银行向海成公司支付112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海成公司收到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隨后,海成公司向双方商定的中油六建公司有关人员的电子邮箱发送文件如下:2018年4月3日发送常减压规格书+硫氢化钠单元规格书4.3。2018年4月4日发送设备一览表+订货资料目录。2018年4月10日发送光大设备规格表。2018年4月17日发送信润石化项目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项目设备一览表4.17、常减压界区条件表4.17、酸性水PFD-4.13。2018年4月18日发送柴油加氢PFD-4.18。2018年5月12日发送光大石化总图-18.5.11。2018年5月14日发送桩基图纸。2018年5月16日发送设备询价版。2018年5月23日发送长周期订货设备14台文件。2018年5月25日发送中间版设备布置图。2018年5月28日发送签字扫描布置5.28。2018年6月5日发送常减压+硫氢化钠,订货规格书(盖章版6.5)。2018年6月7日发送PID6.6校审版。2018年6月8日发送广西光大项目PFD校审版、PID5.29校审版、工艺流程图(可编辑版)、信润石化项目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项目设备一览表6.8、设备招标图。2018年6月11日发送广西光大项目PFD校审版。2018年6月21日发送光大项目设备订货清单。2018年6月22日发送海成设计所有非标设备设计招标图纸,全部设备招标图6.22。2018年7月5日发送反应器-容器内件订货条件资料+目录含在内部。2018年7月13日发送塔内件订货条件资料目录7.13。2018年7月31日发送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装置工艺资料+总目录。2018年8月3日发送界区条件表+公用公程消耗表。
中油六建确认接收到海成公司的施工图纸如下:
1、2018年5月17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构一后补桩位平面布置图、构二级地面设备基础桩布置图、桩基基础详图、桩基基位平面布置图、框架及地面设备基础桩基布置图、桩体结构图各1张,份数1份。
2、2018年5月17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202-R000加氢精制反应器、预处理侧汽提塔(201-T-0004)装配图、循环氢脱硫塔(202-T0001)装配图、热高压分离器(202-V0002)装配图、热低压分离器(202-V0003)装配图、冷高压分离器(202-V0004)装配图、循环氢脱硫塔入口分液罐(202-V0006)装配图、循环氢压缩机入口分液罐(202-V0006)装配图各1张,份数1份。
3、2018年5月25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厂区总平面布置图1张,份数1份。
4、2018年6月6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预处塔(201-T-0003)装配图、预处理侧汽提塔(201-T-0004)装配图、沥青塔(201-T-0005)装配图、沥青侧汽提塔(201-T-0006)装配图、加氢精制反应器(202-R0001)装配图、循环氢脱硫塔(202-T0001)装配图、热高压分离器(202-V0002)装配图、热低压分离器(202-V0003)装配图、冷高压分离器(202-V0004)装配图、循环氢脱硫塔入口分液罐(202-V0006)装配图、循环氢压缩机入口分液罐(202-V0007)装配图、硫氢化钠反应器(203-R000IAB)装配图、酸性水汽提塔(203-T0001)装配图、再生塔(203-T002)装配图各1张,份数1份。
5、2018年6月8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原料油过滤)、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原料油输送及换热)、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反应加热炉、加氢反应器)、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高、低压分离器)、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反应流出物及注水)、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循环氢脱硫)、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循环氢压缩机)、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新氢压缩机一)、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新氢压缩机二)、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硫化氢汽提塔)、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分馏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分馏塔重沸炉)、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精制柴油出装置)、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注化学药剂部分)、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放空、污油系统)、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燃料气等)、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循环水、蒸汽)各1张,份数1份。
6、2018年6月8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前换热部分(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前换热部分(I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后换热部分(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后换热部分(I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后换热部分(II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后换热部分(IV))、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初低油换热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热水冷却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空冷器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电脱盐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电脱盐注水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初馏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电脱盐注水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预处理炉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预处理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预处理侧汽提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顶顶回流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沥青炉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沥青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沥青测汽提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沥顶抽空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燃料气、燃料油及封油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注水、注剂部分(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注水、注剂部分(II))、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联锁部分)、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火炬分液罐、轻污油罐部分)、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热水罐、重污油罐部分)、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低压蒸汽、水、供风系统)、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轻烃回收单元(稳定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轻烃回收单元(干气脱硫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轻烃回收单元(压缩机部分)(图号:18111-DD-201b-PD03-03)、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轻烃回收单元(压缩机部分)(图号:18111-DD-201b-PD03-04)。
7、2018年6月8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图例、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酸性水罐)、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酸性水汽提塔)、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三级分液罐)、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氨水罐)、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富液闪蒸罐)、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氨液再生塔)、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溶液缓冲罐)、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贫胺净化系统)、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凝液系统)、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硫氨化钠反应器)、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硫氨化钠产品罐)、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联锁部分)、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新鲜水、氮气、空气、循环水)各1张,份数1份。
8、2018年6月22日,收到海成提交的工艺流程图例、工艺流程图换热网络、工艺流程图初馏塔、工艺流程图电脱盐、工艺流程图预处理炉、工艺流程图预处理塔、工艺流程图预处理塔顶回流罐、工艺流程图沥青炉、工艺流程图沥青塔、工艺流程图沥青测汽提塔、工艺流程图沥顶抽空器、工艺流程图三注、工艺流程图火炬及污油、工艺流程图液化气脱硫醇干气脱硫、工艺流程图公用工程(图号:18111-PD-201bPD01-14)、工艺流程图例(图号:18111-PD-202PD01-00)、工艺流程图反应部分、工艺流程图分馏部分、工艺流程图公用工程(图号:18111-PD-202PD01-03)、工艺流程图例(图号:18111-PD-203PD01-00)、工艺流程图酸性水汽提(图号:18111-PD-203PD01-01)、工艺流程图酸性水汽提(图号:18111-PD-203PD01-02)、工艺流程图溶剂再生、工艺流程图硫氢化钠、工艺流程图公用工程(图号:18111-PD-203PD01-05)的设计图纸各1张,份数1份。
9、2018年6月24日,中油六建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初馏塔顶回流及产品罐(201-V0004)(V=17.2m3)装配图、燃料气缓冲罐(201-V0006)(V=18m3)装配图、燃料油缓冲罐(201-V0007)(V=7.2m3)装配图、预处理塔顶回流罐(201-V0008)(V=100m3)装配图、沥顶油水分离罐(201-V0009)(V=56m3)装配图、封油罐(201-V0010)(V=11.3m3)装配图、热水罐(201-V0011)装配图、稳定塔顶回流及产品罐(201-V0012)(V=26.2m3)装配图、压缩机入口分液罐(201-V0013)(V=6.96m3)装配图、氨水罐(201-V0018AB)、缓蚀剂罐(201-V0019)(V=7.2m3)装配图、火炬气分液罐(201-V0020)(V=64.2m3)装配图、轻污油罐(201-V0021)(V=26.3m3)装配图、重污油罐(201-V0022)(V=26.3m3)装配图、烧焦罐(201-V0025)(V=2.66m3)装配图、注水罐(201-V0003)装配图、塔顶注水罐(201-V0002)装配图、水洗罐(201-V0016)(V=21.4m3)装配图、分液罐(201-V0017)(V=21.2m3)装配图、碱洗罐(201-V001415)(V=21.4m3)装配图各1张,份数1份。
10、2018年6月24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01A)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01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02)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03)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04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05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06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07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08)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09)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10)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11)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图号:BES1200-25-395-6/25-4IGF257-2)、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12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13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14)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15ABCD)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16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17)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18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18C)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19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0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0C)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1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1C)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2)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3)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4ABCD)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5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6ABCD)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7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8ABCD)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9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29C)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30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31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32)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33)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34)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35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36)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37)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38)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39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40)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41)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42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43)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44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45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48)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49AB)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50)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原料油-热水换热器(201-E0051)标注换热器条件图、初馏塔(201-T0001)装配图、初测汽塔(201-T0002)装配图、预处理塔(201-T0003)装配图、预处理测气提塔(201-T0004)装配图、沥青塔(201-T0005)装配图、沥青测汽提塔(201-T0006)装配图、稳定塔(201-T0007)装配图、干气脱硫塔(201-T0008)装配图、原料油缓冲罐(202-V0001)装配图、热高压分离器(202-V0002)装配图、热低压分离器(202-V0003)装配图、冷高压分离器(202-V0004)装配图、冷低压分离器(202-V0005)(V=22m3)装配图、循环氢脱硫塔入口分液罐(202-V0006)装配图、循环氢压缩机入口分液罐(202-V0007)装配图、新氢压缩机入口分液罐(202-V0008)(V=16.4m3)装配图、脱盐水罐(202-V0010)(V=12.5m3)装配图、脱硫化氢汽提塔回流罐(202-V0011)(V=31.6m3)装配图、产品分馏塔顶回流罐(202-V0012)(V=31.6m3)装配图、燃料气缓冲罐(202-V0013)(V=14.9m3)装配图、仪表风缓冲罐(202-V0014)装配图、富胺液闪蒸罐(202-V0015)(V=21.1m3)装配图、放空罐(202-V0016)(V=130.9m3)装配图、地下污油罐(202-V0017)(V=26m3)装配图、缓蚀剂罐(202-V0018)(V=2.75m3)装配图、硫化剂罐(202-V0019)(V=32m3)装配图、反冲洗污油罐(202-V0020)(V=10.0m3)装配图、精制中芳烃-蒸汽换热器(202-E0006AB)蒸汽发生器(202-V0021)组装图、精制中芳烃-蒸汽换热器(202-E0006AB)装配图、蒸汽发生器(202-V0021)(V=17.0m3)装配图、加氢精制反应器(202-R0001)装配图、除氧水加热器(202-E0005)标准换热器条件图、蒸汽过热器(202-E0007)标准换热器条件图、分馏塔进料换热器(202-E0008)标准换热器条件图、热媒水-精制中芳烃换热器(202-E0009)标准换热器条件图、循环氢脱硫塔(202-T0001)装配图、脱硫化氢汽提塔(202-T0002)装配图、产品分馏塔(201-T0003)装配图、原料水脱气罐(203-V0001)(V=21.5m3)装配图、原料水储罐(203-V0002AB)装配图、污油罐(203-V0004)(V=9.2m3)装配图、酸性气分液罐(203-V0005)(V=14.6m3)装配图、一级分液罐(203-V0006)(V=11.2m3)装配图、二级分液罐(203-V0007)(V=11.2m3)装配图、三级分液罐(203-V0008)(V=6.2m3)装配图、氨水罐(203-V0009)装配图、水封罐(203-V0010ABC)(V=1.42m3)装配图、地下污水罐(203-V0011)(V=9.2m3)装配图、富溶剂缓冲罐(203-V0012)(V=26m3)装配图、富溶剂闪蒸罐(203-V0013)(V=27.1m3)装配图、再生塔顶回流罐(203-V0014)(V=5.66m3)装配图、溶液缓冲罐(203-V0015)装配图、消泡剂罐(203-V0016)(V=0.77m3)装配图、地下溶剂罐(203-V0017)(V=9.2m3)装配图、低压闪蒸罐(203-V0018)(V=7.2m3)装配图、硫氢化钠产品罐(203-V0020)(V=21.2m3)装配图、碱液储罐(203-V0021)(V=21.2m3)装配图、凝结水罐(203-V0019)(V=7.0m3)装配图、硫氢化钠反应器(203-R0001AB)装配图、酸性气冷凝却器(203-E0001)标准换热器条件图、原料净化水一级换热器(203-E0002)标准换热器条件图、热测线一级冷却器(203-E0003AB)标准换热器条件图、原料净化水二级换热器(203-E0004AB/CD)标准换热器条件图、汽提塔底重沸器(203-E0005)标准换热器条件图、二级分凝液冷却器(203-E0007)标准换热器条件图及一、二级分凝液冷却器(203-E0006)标准换热器条件图、三级分凝液冷却器(203-E0008)标准换热器条件图、氨水冷却器(203-E0009)标准换热器条件图、溶剂再生塔沸器(203-E0012)(F=505.9㎡)装配图、贫胺液冷却器(203-E0014)标准换热器条件图、循环冷却器(203-E0015AB)标准换热器条件图、酸性水汽提塔(203-T0001)装配图、再生塔(203-T002)装配图各1张,份数1份。
11、2018年6月29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202-A0001热高分气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2-A0002热高分气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2-A0003热高分气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2-A0004热高分气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2-A0005热高分气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2-E0001A反应流出物-混合进料剂换热器A数据表、202-E0001B反应流出物-混合进料剂换热器B数据表、202-E0002A原料油-精制柴油换热器A数据表、202-E0002B原料油-精制柴油换热器B数据表、202-E0003热高分气-混合氢换热器数据表、202-F-0001反应进料加热炉数据表、202-F-0002反应进料加热炉数据表、202-K-0001循环压缩机数据表、202-K-0002AB循环压缩机数据表、203-E-0011进料预热器板式换热器数据表、203-E-0013贫富溶液换热器板式换热器数据表、203-P0001AB原料水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02AB原料水增压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03污油泵液下泵数据表、203-P0004AB氨水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05AB再生塔回流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06AB再生塔塔底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07AB富液加压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08AB贫液低压输送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09AB贫液高压输送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10地下溶剂泵液下泵数据表、203-P0011AB凝液输送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12AB消泡剂泵计量泵数据表、203-P0013AB碱液循环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14AB碱液循环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15AB产品输送泵离心泵数据表、203-P0016AB碱液进料泵离心泵数据表、203-SR0001(原料油过滤器)反冲洗过滤器规格书、硫氢化钠装置溶剂再生单元胺液在线净化设施询价书、201-A-0001初馏塔油气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1-A-0002预一线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1-A-0003粗中芳烃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1-A-0004预塔顶油气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1-A-0005沥一中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1-A-0006稳定塔顶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1-F-001预处理炉加热炉数据表、201-F-002沥青炉加热炉数据表、201-K-0001干气压缩机数据表、201-V-0001电脱盐设备数据表、203-A-0001净化水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3-A-0002贫液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203-A-0003再生塔顶空冷器数据表及规格书各1张1份。
12、2018年7月13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202-T0001循环氢脱硫塔数据表、202-T0002脱硫化氢汽提塔数据表、202-T0003产品分馏塔数据表、203-R0001AB硫氢化钠反应器数据表、203-T0001酸性水汽提塔数据表、203-T0002再生塔数据表设计文件各1张1份。
13、2018年7月31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201-T0004预处理侧汽提塔板式塔数据表(重交通沥青装)、201-T0005沥青塔板式数据表(重交通沥青装)新、201-T0006沥青测汽提塔板式塔数据表(重交通沥青装)新、201-T0007稳定塔板式塔数据表(重交通沥青装)新、201-T0008干所脱硫塔板式塔数据表(重交通沥青装)新设计文件各1张1份。
14、2018年8月1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前换热部分(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前换热部分(I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后换热部分(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后换热部分(I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后换热部分(II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脱后换热部分(IV)]、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初低油换热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热水冷却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空冷器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电脱盐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电脱盐注水部分)(图号:18111-DD-201-PD02-11)、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初馏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电脱盐注水部分)(图号:18111-DD-201-PD02-13)、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预处理炉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预处理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预处理侧汽提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顶顶回流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沥青炉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沥青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沥青测汽提塔部分)、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沥顶抽空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燃料气、燃料油及封油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注水、注剂部分(I)]、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注水、注剂部分(II)]、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联锁部分)、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火炬分液罐、轻污油罐部分)、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热水罐、重污油罐部分)、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低压蒸汽、水、供风系统)、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轻烃回收单元(稳定塔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轻烃回收单元(干气脱硫部分)、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轻烃回收单元(压缩机部分)(图号18111--DD-201b-PD03-03)、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轻烃回收单元(压缩机部分)(图号18111--DD-201b-PD03-04)、重交通沥青装置设计说明书、重交通沥青装置PFD、重交通沥青装置PID、抽空器(重交通沥青装置)、电脱盐(重交通沥青装置)、机泵(重交通沥青装置)、加热炉(重交通沥青装置)、空冷器(重交通沥青装置)、压缩机(重交通沥青装置)、药剂注入系统(重交通沥青装置)、聚结器(重交通沥青装置)、塔水力学数据表(重交通沥青装置)、中芳烃加氢装置设计说明、中芳烃加氢装置PFD、中芳烃加氢装置PID、锁紧环换热器(中芳烃加氢装置)、反冲洗过滤器(中芳烃加氢装置)、离心泵(中芳烃加氢装置)、加热炉(中芳烃加氢装置)、空冷器(中芳烃加氢装置)、压缩机(中芳烃加氢装置)、反应器-容器内件订货条件、塔水力学数据表(中芳烃加氢装置)、中芳烃加氢装置设计说明、中芳烃加氢装置PID、循环氢脱硫塔板式数据(中芳烃加氢装置)新、脱硫化氢汽提塔板式塔数据表(中芳烃加氢装置)新、硫氢化钠装置设计说明书、203-P0003污油泵离心泵数据表(硫氢化钠装置)新、203-T0001酸性水汽提塔板数据塔表(氢氧化钠装置)新、203-T0002再生塔板式数据表(氢氧化钠装置)新、硫氢化钠装置设计说明书、硫氢化钠装置PFD、硫氢化钠装置PID、板式换热器(硫氢化钠装置)、机泵(硫氢化钠装置)、原料水除油器询价书(硫氢化钠装置)、胺液在线净化设施询价书(硫氢化钠装置)、塔水力学数据表(氢氧化钠装置)、反应器内件规格书(氢氧化钠装置)设计文件各1张1份。
15、2018年8月18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203-E-0011进料预热器板式换热器数据表、203-E-0013贫富溶液换热器数据表)设计文件各1张1份。
16、2018年8月28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预处理炉(201-F0001)、沥青炉(201-F0002安哥拉原油)、沥青炉(201-F0002马瑞原油)、反应进料加热炉(202-F0001)、分馏塔底重沸炉(202-F0002)设计文件各1张1份。
17、2018年8月31日,收到海成公司提交的预处理炉(201-F0001)、沥青炉(201-F0002安哥拉原油)、沥青炉(201-F0002马瑞原油)、反应进料加热炉(202-F0001)、分馏塔底重沸炉(202-F0002)、构设备布置立面图+0.000~+30.800平图、构2设备布置图+17.000~+30.800平图、构2设备布置图+8.800~+25.000平图、构1设备布置立面图+0.000~+32.500平图、构2设备布置图+17.000~+32.500平图、构1设备布置+8.800~+32.500平图、总平面布置±0.000平面设计文件各1张1份。
海成公司经核对,海成公司认为海成公司于2018年4月3日、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5日向中油六建发送的文件,中油六建未收。
又查明,2018年2月7日光大公司提供安哥拉原油参数,至2018年3月21日提供全新安哥拉原油参数。
另查明,根据合同中《附件一工程设计合同技术附件》第10.3条“丙方应向甲方交付图纸资料的进度”(以项目启动资金到账日计算)的约定,海成公司应2018年3月28日前交付主要设备采购规格书,而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16日为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项目设计开工举行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确定海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长周期订货设备采购文件,海成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才向中油六建发送长周期订货设备14台文件,从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5月23日,海成公司延误53天。按合同约定,中油六建应于2018年6月7日完成主要非标设备制造图纸,海成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向中油六建交付非标设备制造图纸,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22日,海成公司延误15天。上述海成公司共计延误68天(53天+15天),但从2018年3月26日海成公司催要终版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至2018年5月18日收到中间版地质勘察报告共计52天,按合同约定海成公司应顺延52天,又由于合同生效的时间为2018年2月10日,2018年3月21日光大公司提供新安哥拉原油参数,比合同约定的需在合同生效后5日即2018年2月14日前提供晚35天,按合同约定海成公司应顺延35天,因此海成公司应顺延的天数合计87天,海成公司应顺延的天数87天比其延误天数68天多出19天。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9)桂0602民初965号案中查明,中油六建收到海成公司的施工图纸后,以备忘录的形式向海成公司提出意见需海成公司答复,海成公司除对中油六建提出的编号1241801-E02-MOU-016/1241801-E01-MOU-019(主题:关于周报中设计要求返回设备订货资料的意见)及编号124801-E01-MOU-020(主题:关于201-F-0001加热炉审图意见)没有答复外,其余均作答复。
一审法院(2019)桂0602民初965号案中还查明,按详细设计执行标准规范(SPMP-STD-EM2005-2016),对于5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设备的设计文件,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设计的初馏塔、初侧汽塔、预处理塔、预处理塔侧汽提塔、沥青塔、沥青侧汽提塔、稳定塔、干气脱硫塔文件存在未给出塔内件的类型、规格、材质、开孔率等详细数据,预处理炉、沥青炉存在没有给出加热炉的型式、型号、炉管规格和材质等详细参数的问题。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设计的原料油-热水换热器、原料油-预一线换热器、原料油-初顶循(2)换热器、原料油-沥一中换热器、原料油-预三线(3)换热器、原料油-沥二线换热器、原料油-沥青线(4)换热器、原料油-预顶循换热器、原料油-初顶循(1)换热器、原料油-预二线(2)换热器、原料油-预一中(2)换热器、原料油-沥三线换热器、原料油-预渣外送(5)换热器、原料油-预一中I(1)换热器、原料油-预渣外送(4)换热器、原料油-沥二中(2)换热器、原料油-预二中(2)换热器、原料油-沥三中(2)换热器、原料油-预二中I(1)换热器、原料油-预三线(1)换热器、原料油-预渣外送I(2)换热器、原料油-预一中II(1)换热器、原料油-预二线(1)换热器、原料油-沥青线(3)换热器、原料油-预三线(2)换热器、原料油-预渣外送(3)换热器、原料油-预二中II(1)换热器、原料油-沥二中(1)换热器、原料油-预渣外送II(2)换热器、初顶油气-热水换热器、初底油-沥青线I(2)换热器、初底油-沥三中I(1)换热器、初底油-预渣外送I(1)换热器、初底油-沥青I(1)换热器、初底油-沥青II(2)换热器、初底油-沥三中II(1)换热器、初底油-预渣外送II(1)换热器、初底油-沥青II(1)换热器、电脱盐排水-注水换热器、电脱含盐污水冷却器、粗中芳烃-热水换热器、预顶油气-热水换热器、沥四线-热水换热器、沥二线-热水换热器、沥三线-热水换热器、减顶一级抽空水冷器、减顶二级抽空水冷器、稳定塔再沸器、稳定塔进出料换热器、石脑油冷却器、燃料油加热器、沥青开停工水冷器、沥顶三级抽空水冷器设计文件存在无签字盖章的问题。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电脱盐罐、塔顶注水罐、注水罐、初馏塔顶回流及产品罐、电脱盐排水除油罐、燃料气分液罐、燃料油缓冲罐、预处理塔回流罐、沥青油水分离罐、封油罐、热水罐、稳定塔回流罐、压缩机入口分液罐、液化气一级碱洗罐、液化气二级碱洗罐、液化气水洗罐、分液罐、氨水罐、火炬气分液罐、轻污油罐、重污油罐、聚结器设计文件存在未签字盖章,图纸上没有压力容器设计专用章的问题。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初馏塔顶循泵、初馏塔顶回流泵、初馏塔侧线泵、初馏塔侧底泵、二级电盐注水泵、一级电盐注水泵、塔顶注水泵、燃料油泵、预顶循油泵、预一中油泵、预二中油泵、预一线油泵、预二线油泵、预三线油泵、预处理塔底泵、预处理塔回流泵、初顶/预顶酸性水泵、沥一线及沥一中泵、沥二线及沥二中泵、沥三线及沥三中泵、沥四线泵、沥青油泵、沥二循泵、沥三循泵、沥二线油泵、沥三线油泵、沥顶油泵、沥顶污油泵、封油泵、热水泵、液化气一级碱洗泵、液化气二级碱洗泵、液化气水洗泵、稳定塔顶回流泵、稳定塔底泵、轻污油泵、重污油泵、沥顶一级抽空器、沥顶二级抽空器、沥顶三级抽空器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机泵的效率、密封形式、冲洗方式、轴功率、电机型号及功率问题。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干气压缩机、减顶气压缩机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压缩机的轴功率、驱动机型号及功率、驱动方式、防护要求、转速等详细参数问题。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初馏塔油气空冷器、预一线空冷器、粗中芳烃空冷器、预塔顶油气空冷器、沥一中空冷器、稳定塔顶空冷器、循环热水空冷器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空冷器的构架型式、风机和电机型号、电机功率等详细数据。对于120万吨/年中芳烃加氢装置设备设计文件,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反应进料加热炉、分馏塔底重沸炉设计文件存在没有给出加热炉的型式、型号、炉管规格和材质等详细参数。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加氢精制反应器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反应器内件型式、材质及规格等详细数据。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循环氢脱硫塔、脱硫化氢汽提塔、产品分馏塔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塔内件的类型、规格、材质、开孔率等详细数据。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反应流出物/混合进料换热器、原料油/精制柴油换热器、热高分气/混合氢换热器、新氢压缩机一段出口冷却器设计文件存在没有给出设备外型尺寸、环境参数等详细数据。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除氧水加热器设计文件无签字盖章。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精制中芳烃-蒸汽换热器设计文件没有给出设备外型尺寸、环境参数等详细数据。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精制中芳烃-蒸汽过热器、精制柴油/分馏塔进料换热器、热媒水-精制中芳烃换热器设计文件存在无签字盖章的问题。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新氢压缩机二段出口冷却器设计文件存在没有给出设备外型尺寸、环境参数等详细数据。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热高分气空冷器、热低分气空冷器、汽提塔顶空冷器、产品分馏塔顶空冷器、精制中芳烃空冷器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空冷器的构架型式、风机和电机型号、电动功率等详细数据。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原料油缓冲罐、热高压分离器、热低压分离器、冷高压分离器、冷低压分离器、循环氢脱硫塔入口分液罐、新氢压缩机入口分液罐、新氢压缩机二段入口分液罐、脱盐水罐、汽提塔顶回流罐、产品分馏塔顶回流罐、燃料气缓冲罐、仪表风缓冲罐、富胺液闪蒸罐、放空罐、地下污油罐、反冲洗污油罐、硫化剂罐、蒸汽发生器、新氢压缩机三段入口分液罐设计文件存在未签字盖章、图纸文件上没有压力容器设计专用印章。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循环压缩机、新氢压缩机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压缩机的轴功率、驱动机型号及功率、驱动方式、防护要求、转速等详细参数。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加氢原料泵、注水泵、脱硫化氢汽提塔顶回流泵、产品分馏塔顶回流塔、分馏塔底重沸炉泵、精制中芳烃产品泵、污水外送泵、放空油泵、污油泵、反冲洗污油泵、硫化剂泵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机泵的效率、密封形式、冲洗方式、轴功率、电机型号及功率。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加氢进料泵配液力透平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透平型号、功率、型式及蒸汽参数等详细数据。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原料油过滤器设计文件存在没有给出规格参数、壳体设计温度及其压力等详细数据。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缓蚀剂系统成套设施、蒸汽加药系统成套设施、消音器、开工用抽空器设计文件存在对成套设备的电仪控制及连锁没有详细说明。对硫氢化钠装置设备设计文件,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硫化氢汽提塔、再生塔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塔内件的类型、规格、材质、开孔率等详细数据。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硫氢化钠反应器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反应器内件型式、材质及规格等详细数据。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净化水空冷器、贫液空冷器、再生塔顶空冷器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空冷器的构架型式、风机和电机型号、电机功率等详细数据。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原料水脱气罐、原料水罐、原料水脱油器、污油罐、酸性气分液罐、一级分液罐、二级分液罐、三级分液罐、氨水罐、水封罐、地下污水罐、富溶剂缓冲罐、富液闪蒸罐、再生塔回流罐、贫胺液缓冲罐、消泡剂罐、地下溶剂罐、低压闪蒸罐、凝液罐、硫氢化钠产品罐、碱液储罐、酸性气冷凝冷却器、原料净化水一级换热器、热侧线一级冷却器、原料净化水二级换热器、汽提塔底重沸器、二级冷凝冷却器、三级冷凝冷却器、氨水冷却器、进料预热器、溶剂再生塔再沸器、贫富溶液换热器、贫胺液冷却器、循环冷却器AB等设计文件存在无签字盖章问题。中油六建认为海成公司提交的原料水泵、原料水增压泵、污油泵、氨水泵、再生塔回流泵、再生塔塔底泵、富液加压泵、贫液低压输送泵、贫液高压输送泵、地下溶剂泵、凝液输送泵、消泡剂泵、碱液循环泵、产品输送泵、碱液进料泵等设计文件存在未给出机泵的效率、密封形式、冲洗方式、轴功率、电机型号及功率的问题。在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9)桂0602民初965号案中,海成公司认为项目还在进行过程中,设计文件为设备订货和招标版资料,不是最终的成品文件。
2018年6月19日,海成公司以邮件方式向中油六建发送《付款申请》,要求中油六建支付第一笔设计进度款。2018年12月18日,中油六建以海成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工作质量不符合约定、进度严重滞后、不当履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给中油六建造成巨大损失为由提出解除合同。
一审法院认为,甲方(光大公司、信润公司)、乙方(中油六建)、丙方(海成公司)三方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书》中除合同6.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丙方应双倍返还已付设计费”的约定不符合情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为无效以外,其余条款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强定,合法有效。
一、关于中油六建要求海成公司双倍返还项目启动金(定金)224万元的问题。本案中,虽然合同5.3条中有项目启动金(定金)的表述,但就本案合同的性质来分析,中油六建向海成公司支付的112万元应是项目启动金,自该笔款项交付海成公司后已转化为设计项目启动金。又虽然合同中有“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丙方应双倍返还已付设计费”的约定,但这一约定不符合情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一约定应为无效。根据《工程设计合同书》的《附件一工程设计合同技术附件》的设计质量要求的约定,海成公司向中油六建提交的设计文件不是最终确定交付中油六建使用的设计文件,导致中油六建损失了已支付的项目启动金11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因此,海成公司应返还中油六建项目启动金112万元。中油六建要求海成公司双倍返还项目启动金224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海成公司辩称,由于第三人光大公司不提交终版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造成海成公司缺乏履约的重要前提文件基础,造成设计无法正常开展,无法出具白图及盖章版设计文件,直接导致部分设计文件未按合同约定提交以及提交部分设计文件不是最终确定交付中油六建使用的设计文件的主张,一审法院认为,2018年5月18日海成公司已经知道第三人光大公司提供的装置地勘报告为中间版本,内容不完全,文字与剖面图、文字与原设计蓝图有矛盾之处,并注明本地勘仅供参考,但海成公司仍暂时按照中间版地勘报告进行设计,海成公司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海成公司的这一主张,不予支持。
二、关于中油六建要求海成公司支付滞纳金7万元的问题。由于海成公司在本案中提交了证据,证明海成公司应顺延的天数,海成公司没有违反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约定,因此海成公司不需支付中油六建滞纳金7万元。中油六建要求海成公司支付滞纳金7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三、关于海成公司要求中油六建支付设计费140万元的问题。《工程设计合同书》5.2.2约定“丙方提交总体设计方案、工艺流程方案、关键设备订货参数、通用设备订货清单、主要非标设备订货图、土建地基处理施工图一周内,乙方向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5%,计140万元。”以及该合同6.1.3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应根据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付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在本案中,海成公司做了大量的设计工作,但根据《工程设计合同书》的《附件一工程设计合同技术附件》的设计质量要求的约定,海成公司向中油六建提交的设计文件不是最终确定交付中油六建使用的设计文件,其要求中油六建按约定支付140万元设计费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海成公司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判决:一、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启动金112万元;二、驳回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诉受理费25280元,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承担15510元,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977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700元,公告费260元,合计8960元由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
二审中,上诉人海成公司提交以下证据:1.防城港市信润石化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法院公告,证明案涉合同解除的原因是业主方信润公司的资金链断裂,导致主合同无法履行,并非海成公司的设计出现问题。2.《公证书》,证明海成公司交付相关设计文件资料情况,包括一审认定未交付部分的文件实际已经交付中油六建。经质证,中油六建认为,证据1破产公告真实性认可,对证据1证明内容不认可。对证据2三性不认可。证据1破产重整是2021年,中油六建提出解除合同是在2018年履行合同中,海成公司认为大合同出现问题不符合事实,在时间逻辑上是错误的。中油六建提出解除合同时是因海成公司设计不符合约定导致设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中油六建提出解除合同时,信润公司并没有进入破产重整的阶段,海成公司以信润公司破产重整为由推翻其自身设计原因是错误的。原审第三人光大公司同意中油六建的质证意见。原审第三人信润公司对证据1-2三性均无异议。本院认为,证据1可证明案涉合同业主方信润公司进入破产重整,为案涉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的原因,对证据1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采信。证据2可证明海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交付大量案涉工程设计文件资料,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采信。
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在海成公司诉中油六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2019)桂0602民初965号】中,海成公司起诉中油六建,要求中油六建向其支付设计费140万元及违约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海成公司向被告中油六建提交的设计文件不是最终确定交付被告中油六建使用的设计文件,原告海成公司要求被告中油六建按约定支付140万元设计费的条件尚不具备,2019年11月12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桂0602民初965号民事判决,驳回了原告海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当事人诉争意见,确认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海成公司是否应向中油六建返还项目启动金112万元。二、海成公司要求中油六建向其支付设计费用140万元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引起纠纷的法律事实持续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故一审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本案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争议焦点一,关于海成公司是否应向中油六建返还项目启动金112万元的问题。2018年2月10日,业主方(甲方)光大公司、信润公司、总承包方(乙方)中油六建、设计方(丙方)海成公司就广西光大石化有限公司信润石化项目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项目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书》。合同约定甲、乙方委托丙方承担广西光大石化有限公司信润石化项目150万吨/年重交通沥青项目的设计任务。设计周期为合同生效后,工程设计28个工作周全部完成,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分阶段交付。工程设计费总金额560万元。《工程设计合同书》5.2.1条款“合同签订后两周内,乙方向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20%,计112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工程设计合同书》5.2.2条款“丙方提交总体设计方案、工艺流程方案、关键设备订货参数;通用设备订货清单;主要非标设备订货图、土建地基处理施工图一周内,乙方向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5%,计140万元”。合同签订后,中油六建依约向海成公司支付112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按合同约定该款项并非定金,且海成公司已经开展设计工作,完成了大量的案涉工程设计图纸并向中油六建提供,海成公司有权取得项目启动资金112万元。至于完成的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是否完整、是否需要修改等属于是否符合支付阶段性设计费用条件的问题,因此,案涉工程设计项目启动后,中油六建要求海成公司双倍返还项目启动资金224万元,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海成公司返还中油六建112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有误,应予纠正。
争议焦点二,关于海成公司要求中油六建向其支付设计费用140万元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问题。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9)桂0602民初965号海成公司诉中油六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中,海成公司要求中油六建支付其设计费140万元及违约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海成公司向中油六建提交的设计文件不是最终确定交付中油六建使用的设计文件。海成公司要求中油六建按约定支付140万元设计费的条件尚不具备。并于2019年11月12日作出驳回海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海成公司在一审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反诉要求中油六建向其支付140万元设计费的诉请已被生效的民事判决驳回,不予支持,本院对此请求不再审理。
综上所述,上诉人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诉请求部分成立,本院部分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20)桂0602民初262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20)桂0602民初262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三、驳回被上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本诉受理费25280元(被上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已预交12640元),由被上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5280元;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8700元,公告费260元,合计8960元(上诉人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担89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58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24280元(上诉人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担13597元,被上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068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陈 雁
审 判 员 苏益彧
审 判 员 贡丽莉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蔡澄莎
书 记 员 廖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