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塔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银塔建材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渝01**执402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重庆银塔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施家梁镇狮子村周家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6710195461。
法定代表人:童庆生,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0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关于重庆银塔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渝0109民特46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于2020年11月10日立案受理,执行标的额为61550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等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法将其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向申请执行人询问,其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本案的债权未予执行到位。
综上所述,由于被执行人目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渝0109执4024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终结本案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审 判 长 李仕兵
审 判 员 陈安燕
审 判 员 李 军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周理论
书 记 员 蓝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