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辽0204民初1145号 原告:***,男,汉族,1959年1月26日出生,住大连市西岗区。 被告: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15号地下1层地上1-5层公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3007274J。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住大连市西岗区。 本院在审理***与被告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3年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照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被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王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