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润华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天成润华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苏0303执3102号 申请执行人:***,女,1961年1月17日生,汉族,住徐州市泉山区。 被执行人:天成润华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608016510M,住所地徐州市云龙区。 法定代表人:***。 ***与天成润华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苏0303民初292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6月8日向本院提交撤案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苏0303民初2923号民事调解书案件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 判 长  康 磊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刘 静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张 清 书 记 员  郭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