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003执499号
郴州市***青油料有限公司、郴州市君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申请执行人郴州市***青油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郴州市君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7日立案执行,执行依据是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7日作出的(2019)湘1003民初3131号民事调解书。此案被执行人郴州市君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交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