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伟业粮储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衡水伟业粮储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1102执保283号
申请执行人:衡水伟业粮储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开发区北区五路北侧、滏阳三路东侧。
被执行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号。
被申请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住所地岳阳市岳阳楼区望岳路高家巷**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伟业粮储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民初791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封。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28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王维明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宋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