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被执行人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112执10303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0112民初10508号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民终7887号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2年7月13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