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灯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821执1789号
**灯、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灯申请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执行金额70374.08元,其中租金66977元,利息1018元(自2022年4月12日计算至2022年9月12日按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3.65%计算五个月),诉讼费1474.43元,执行费904.65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