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环美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700号
立案庭:
你庭于2022年4月27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宿迁环美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受立案庭委托,于2022年4月29日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95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950000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