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和济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和济集团有限公司、某某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执554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和济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和济路1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7498538655。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5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21)鲁0306民初3945号民事判决书及申请人的申请,于2022年4月19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109401.00元(其中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102407.00元,经济损失3051.00元,**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380.00元,案件受理费1060.00元,执行费1503.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109401.00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孙 伟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