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云0823民初407号
起诉人:云南时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1097474594H。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云南耀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8年4月10日,本院收到云南时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状。起诉人云南时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返还起诉人投资款1306177.57元;2、请求判令***、***、***、**共同赔偿起诉人违约金500000元;3、请求判令***、***、***、**赔偿起诉人预期损失13280000元。以上合计15086177.57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共同承担。事实和理由:2016年11月20日,起诉人与***、***、***、**签订了《影院建设及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由起诉人就影院的投资事宜进行可行性研究、完成影院的产品研发,由***、***、***、**承担影院后期的二次装修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全部影院建设工作及承担影院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资金,共同合作在景东成立“景东时光影城”。2017年初,“景东时光影城”投入经营,由于***、***、***、**与起诉人为投资比例发生争议,加之部分合伙人私自转让股份等原因,致使影院无法正常经营。起诉人诉讼来院,请求本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起诉人云南时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诉求涉案标的额为15086177.57元。起诉人云南时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在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冯森五人住所地均在云南省。因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根据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之规定:“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本案涉案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范围,本院对该案不具有管辖权。本案中,起诉人云南时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在《影院建设及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由影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管辖因该案涉案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针对该案约定管辖部分无效。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对云南时光影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周艳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