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建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06执恢9号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甘肃建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甘肃建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全部履行本院(2019)甘06民初6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以(2020)甘06执5号案件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分期给付欠付工程款19375033.1元,被执行人甘肃建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纳执行费89055元,本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因被执行人甘肃建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全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申请恢复对(2019)甘06民初6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院已依法立案恢复执行。执行中,经双方当事人对账,确认被执行人共欠付申请执行人本金4507852.10元,根据生效调解书及和解协议的约定,被执行人还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72950.44元。本院足额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4780802.54元,已发放申请执行人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冻结措施已解除。
本院(2019)甘06民初6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