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凯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威海凯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合伙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1002执恢29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威海凯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海滨北路。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58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建设街。
申请执行人威海凯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0民终74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恢复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恢复执行申请,本院认为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1002执恢294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