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1091执恢86号
申请执行人:威海凯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威海市东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威海凯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威海市东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8日作出(2018)鲁1091执918号之一执行裁定,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9月1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执行申请,本院于2019年10月22日决定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鲁1091执91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