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大方预应力有限公司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928执保13号
开封市大方预应力有限公司、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开封市大方预应力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广通路桥集团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被保全人河北广通路桥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请求解除对河北广通路桥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名下21050136000809004709账户保全。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审查,本院依法保全账户名称为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账号21050136000809004709属沈康连接线路面(含绿化)工程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保监会》第二条。应解除对河北广通路桥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名下21050136000809004709账户保全措施。现解除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928执保98号执行案件保全完毕于2021年2月9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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