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602执4081号
***雨工贸有限公司、西安航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雨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航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陕0602民初37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西安航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雨工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雨工贸有限公司21937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2022年10月26日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向其履行完全部案件款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602执408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终结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2)陕0602民初3769号民事判书的执行,本案于2022年10月27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