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亮美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某某某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64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山市亮美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148号5栋7楼之1。法定代表人:连燕,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薛金波,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18号3幢2层北。法定代表人:陈凯,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展婷,广东民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宋翠环,广东民亮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中山市亮美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美城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12月28日作出的(2020)粤73知民初249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亮美城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审判决所依据的专利号为20162015XXXX.X、名称为“LED灯具”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权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华***公司基于该无效专利权利要求的起诉依法不应得到支持。华***公司辩称:同意原审判决。原审法院于2020年12月16日受理华***公司的起诉。华***公司的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1.亮美城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权的产品,销毁库存产品及专用模具;2.亮美城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300000元;3.亮美城公司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和12的保护范围。原审法院判决:(一)亮美城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权的产品;(二)亮美城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华***公司经济损失100000元及合理费用10000元;(三)驳回华***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院审理查明:本案原审判决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3月28日作出第5498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有证据证明宣告上述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的,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本案中,华***公司据以主张专利权的权利要求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裁定驳回华***公司的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宣告该有关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的,华***公司可以另行提起侵权诉讼。综上所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粤73知民初2492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退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中山市亮美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500元予以退还。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徐燕如
审 判 员 单 立
审 判 员 万 琦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法官助理 邓旭涛
书 记 员 翟雨晶
裁判要点
案号
(2022)最高法知民终640号
案由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合议庭
审判长:徐燕如
审判员:单立、万琦
法官助理:邓旭涛
书记员:翟雨晶
裁判日期
2022年8月9日
涉案专利
“LED灯具”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20162015XXXX.X)
关键词
实用新型专利权;宣告无效;驳回起诉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山市亮美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粤73知民初249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判主文:一、被告中山市亮美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专利号为ZL20162015XXXX.X、专利名称为“LED灯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二、被告中山市亮美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00元及合理费用10000元;三、驳回原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涉案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法律问题
侵权诉讼中涉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应如何处理
裁判观点
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的,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利要求的起诉。
注:本摘要并非裁定书之组成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