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782执2634号
申请执行人: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诸城市经济开发区(***村南)。
被执行人:诸城市同翔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诸城市经济开发区横二路北206国道西侧。
被执行人:诸城市鼎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住所地:诸城市经济开发区横二路北206国道西侧。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诸城市同翔机械有限公司、诸城市鼎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为4044879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
当事人于2022年9月1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782民初314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