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金利钢结构有限公司

济宁市金利钢结构有限公司、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828执2094号
申请执行人:济宁市金利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金乡县羊山镇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808399525XY。
法定代表人:刘来岁,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2年09月01日出生,住金乡县。
被执行人:***,女,汉族,1976年02月22日出生,住金乡县。
申请执行人济宁市金利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金乡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828民初228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申芳芳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高金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