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青崚纺织品有限公司、如皋中南锦信置业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682执4365号 南通青崚纺织品有限公司、如皋中南锦信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宏筑国际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合肥***商贸有限公司、南京民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通青崚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如皋中南锦信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宏筑国际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合肥***商贸有限公司、南京民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欠款32457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6170元、执行费5021元(未预交)。执行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46391.1元,扣除案件受理费6170元、执行费5021元,余款335200.1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执行请求,向本院申请结案。至此,南通青崚纺织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22)苏0682民初28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