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963江苏云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互信互通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太平***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192民初5963号
原告:江苏云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华路******。
法定代表人:张广麟,执行董事。
被告:南京互信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星智汇商务花园**楼div>
法定代表人:陈进,董事长
被告:第一太平***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珠江壹号大厦****iv>
负责人:朱兆荣。
原告江苏云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互信互通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太平***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5日立案。原告江苏云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江苏云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金 鑫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见习书记员  周远思